警务执法中,跨性别者与非二元性别的权益

居民有权向警官表明自己是跨性别者和/或非二元性别。在整个互动过程中,费城警察必须使用一个人选择的名字和代词。

对于如何记录跨性别或非二元性别的人的信息,警官们有规定:

  • 警官必须在部门文件上写下该人选择的名字。
  • 此外,警官会要求查看政府颁发的身份证明(ID),并且必须在任何部门文件上写下该人的姓名和性别,因为它显示在ID上。
  • 如果没有身份证,警官将根据一个人的自我识别方式来记录其姓名和性别。
  • 这些规则适用于警察与跨性别者或非二元性别者作为犯罪的受害者或证人交谈时。当警察拦下某人调查犯罪时也适用。

当警官需要对一个人进行搜查时,跨性别者和非二元性别者可以要求同性别的警官。如果没有其他警官可以协助,可能不会遵循这一要求。如果警官认为立即进行搜查是为了安全起见,则任何警官都可以进行搜查。在搜查之前,变性人和非变性人可以要求摘下义肢、衣服或假发。

如果警官要逮捕某人,则必须先将其带到最近的医疗中心,以解决紧急医疗需求,包括激素治疗。变性人和非二元人被关押在单独的牢房里,与其他被关押的人分开。在向媒体提供信息时,警官必须使用一个人选择的名字和代名词,无论该人是嫌疑人、被逮捕者、证人、受害者还是因犯罪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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