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特曼参议员超速驾驶,警方认定其有”责任” Posted on 2024-06-132024-06-13 by Ryan 根据马里兰州警方的报告,宾夕法尼亚州参议员约翰·费特曼(John Fetterma)在周日的车祸中被认定有”责任”,原因是其超速行驶并与另一辆车发生追尾事故。 报告称,目击者看到费特曼参议员的车超速行驶,远超70英里/小时的限速。不久后,参议员车追尾另一辆汽车,安全气囊弹出,两车均有受损被拖走。
新闻 I NEWS 突发!东北区Frankford区地铁站附近枪战 费城SEPTA地铁警察中枪 嫌疑人疑似因自残而死亡 Yolo 2022-04-15 0 4月6日周三,警长Eric Gripp表示,傍晚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