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我在竞选总统期间经常说的那样,没有人应该仅仅因为使用或持有大麻而被关进监狱。因持有大麻而将人们送入监狱,已经破坏了太多的生活,并因许多州不再禁止的行为而将人们监禁。拥有大麻的犯罪记录也对就业、住房和教育机会造成了不必要的障碍。虽然白人和黑人及棕色人种使用大麻的比例相似,但黑人和棕色人种被逮捕、起诉和定罪的比例过高。 今天,我宣布我将采取三个步骤来结束这种失败的做法。 首先,我宣布赦免所有以前单纯持有大麻的联邦犯罪行为。我已指示司法部长制定一个行政程序,向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赦免证书。有成千上万的人曾因持有大麻而被联邦定罪,他们可能因此而被剥夺就业、住房或教育机会。我的行动将有助于减轻因这些定罪而产生的附带后果。 第二,我敦促所有州长对州内的犯罪行为采取同样的做法。正如没有人应该仅仅因为拥有大麻而被关进联邦监狱一样,也没有人应该因为这个原因而被关进地方监狱或州监狱。 第三,我要求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部长和司法部长启动行政程序,迅速审查大麻在联邦法律中的分类方式。联邦法律目前将大麻归入《受控物质法》的附表一,这是针对最危险物质的分类。这与海洛因和迷幻药的分类相同,甚至高于芬太尼和甲基苯丙胺的分类–这些药物正在推动我们的药物过量流行。 最后,即使联邦和州对大麻的监管有所改变,对贩运、营销和未成年人销售的重要限制也应该保持不变。 由于我们对大麻采取了失败的做法,太多生命被毁了。现在是我们纠正这些错误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