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税局提醒雇主注意与申领员工留任税收抵免相关的罚款宽减

美国财政部和国税局已收到来自纳税人及其顾问的罚款宽减请求。符合条件的工资扣除额由于追溯申领员工留任税收抵免(ERTC)额而减少,产生了额外的所得税,但纳税人因尚未收到员工留任税收抵免退税款,无法支付额外的所得税,进而造成了罚款。

财政部和国税局意识到,这种情况可能会出现,部分原因是由于国税局在处理调整后就业纳税申报表(例如,表格941-X)方面的积压,纳税人在该申报表上追溯申领员工留任税收抵免。

根据适用的法律,国税局指南指出,雇主必须根据其支付或产生该工资的纳税年度的员工留任税收抵免额,来减少其对员工留任税收抵免合格工资的所得税扣除额。

追溯申领员工留任税收抵免并提交了修改过的所得税申报表的纳税人,减少了其在追溯申领员工留任税收抵免的纳税年度所支付或产生的、员工留任税收抵免合格工资的扣除额,其所得税义务增加,但可能尚未收到其员工留任税收抵免退税。

本新闻稿提醒,与2021-49号通知(英文)中提到的对未按时付款的处罚宽减相一致,如果纳税人能够证明其未付款的行为,有合理的理由而并非故意疏忽,则其未缴税的罚款,或有资格获得宽减。

一般来说,如果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其未按时付款而产生的罚款,可能也有资格依据国税局的首次罚款宽减项目而获得行政宽减:

  • 1.以前不需要申报或在过去三个纳税年度没有受到处罚,
  • 2.提交了所有当前要求的申报表或申请了申报延期并且
  • 3.已支付或已安排支付任何到期税款。

有关一般信息,请访问国税局官网IRS.gov 上的罚款宽减页面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