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5日周三,宾夕法尼亚州交通局公私合作办公室(P3)今天宣布,在10月31日前接受来自私营部门的交通项目的主动提议。
该提交期适用于宾州交通局所属项目和基础设施。在此期间,私营部门可以提交提案,提供创新的方式来交付各种模式的交通项目,包括道路、桥梁、铁路、航空和港口。提案还可以包括更有效的模式来管理现有的交通相关服务和项目。
私营部门也可以在这段时间直接向P3委员会提交非宾夕法尼亚州交通局所属资产的申请。州长管辖范围以外的交通实体,如交通当局,可以建立自己的时间表,或全年接受提案。主动提出的建议接受到10月31日晚上11点59分。
宾州的P3法律允许宾夕法尼亚州交通局和其他交通当局和委员会与私营公司合作,参与提供、维护和资助与交通有关的项目。
作为P3法的一部分,由七名成员组成的公私交通合作委员会被任命为审查和批准潜在的公私交通项目。如果委员会确定由一家私营公司来管理一项国家业务会更具有成本效益,该公司将被授权提交一份提案并签订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全或部分接管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