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参议员约翰·费特曼(John Fetterman)、鲍勃·凯西(Bob Casey)和谢罗德·布朗(Sherrod Brown)提出了Railway Accountability Act《铁路责任法》,以解决更多长期存在的铁路安全问题,保护工人,并帮助防止未来对全国铁路边社区的伤害。
该法案建立在参议员布朗和J.D. Vance于3月提出的《铁路安全法》的基础上。新法案将指导联邦铁路管理局(FRA)研究与车轮有关的故障和脱轨事件;加强开关厂的安全做法;引入常识性的刹车安全措施;确保铁路公司加入一个保密的 “险情 “报告系统,并确保铁路公司为其工人提供足够的报告和安全设备。该立法还得到了工会的支持,包括美国运输工人协会、全国消防员和加油员会议以及国际金属板材、航空、铁路和运输工人协会机械部。
此外,参议员Fetterman、Casey和Brown提出了《火车危机期间对当地英雄的援助法》,以支持在危险列车脱轨事件前线的第一反应者。
《铁路责任法》摘要如下:
- 指示联邦铁路管理局审查与车轮有关的脱轨和机械缺陷的原因和潜在的缓解策略,并公布可能的法规,以改善对这些缺陷的避免。
- 确保员工能够安全地检查列车,禁止在制动检查期间移动列车。
- 要求实际检查机车或轨道车的机械师证明其安全性。
- 指示FRA审查与列车在开关场运行有关的法规,并指示铁路公司更新其根据FRA现有的减少风险计划(RRP)提交的计划,以纳入有关开关场做法的考虑。
- 要求FRA将一级铁路的安全豁免权在线公开。
- 要求铁路公司确保列车前部和尾部之间的通信检查不会失败,并确保紧急制动信号到达列车尾部。#确保一级铁路参与保密的险情报告系统,要求所有为安全违规行为支付了最高民事罚款的铁路公司加入。
- 确保铁路公司为铁路看守员和瞭望员提供警告设备(如白盘、红旗或口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