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城市政府发布越野车辆的交通法规

最近,费城市民发现许多人在市区内骑行越野摩托车、全地形车或沙滩车。费城市政府发布了交通法规,将不允许这些车辆在以下任何地方骑行、停车或停放:

  • 公共人行道
  • 公共场所
  • 公园和娱乐设施(法律允许的除外)

违反本市交通法规的处罚如下:

  • 车辆价值超过2000美元-车辆将被没收
  • 驾驶者不是车主,且车主不知道或不可能知道该车辆将被用于违反交通法规的用途-对驾驶者处以2000美元的罚款。
  • 被处以罚款的驾驶者可在收到罚款后8天内选择放弃没收车辆
  • 如果警察有正当理由相信越野车的使用违反了本市的交通法规,他们可以扣押该车。

宾州交通法规规定,越野车或全地形车不得在以下道路上行驶:

  • 高速公路,包括路基边缘、
  • 人行道
  • 自行车道

违反州交通法规的处罚如下:

  • 初犯:罚款五十元以上,及支付二百元起诉费用-代替缴纳罚款的是最高10天的监禁。
  • 初犯后:罚款不少于100元但不多于300元,并支付起诉费用-代替罚款,则处以30天以下监禁。
  • 违反国家交通法规的越野车将被没收。

费城警察局PPD官员只有确认骑行者安全才能够实施拦截扣留,建议警员不要进行车辆追逐,对逃离越野车的骑行者不能进行徒步追捕。如果警察扣押了车辆,费城停车管理局PPA或费城警察局PPD拖车队将拖走车辆。警察会将骑行者送至家中或辖区警察局及最近的交通车站。骑行者与乘客有权拒绝费城警方提供的接送服务。警察可以因车辆无人看管违反了交通法规进行扣押或拖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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