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签证和B2签证是临时的非移民签证,允许持有人以商务或旅游为目的前往美国。几乎所有临时旅行的原因都包括在B签证中。
许多人问,他们是否可以在B-1或B-2身份期间寻找新的工作。
根据最新的美国移民局答案是,可以。寻找工作和面试职位是允许的B-1或B-2活动。
在开始任何新的工作之前,必须批准从B-1或B-2身份转变为就业授权身份的申请和请求,并且新的身份必须生效。或者,如果改变身份的请求被拒绝或新的就业申请要求领事或入境口岸通知,个人必须离开美国并在开始新的就业之前以就业授权的分类被接纳。
详解:
当非移民工人被解雇时,他们可能不知道他们的选择,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错误地认为他们没有选择,只能在60天内离开美国。
当一个非移民工人的就业被终止,无论是自愿或非自愿的,他们通常可以采取以下行动之一,如果符合条件的话,以保持在美国的授权居留期:
权居留期:
- 提出改变非移民身份的申请;
- 提交调整身份的申请;
- 提交 “迫不得已的情况 “就业授权文件的申请;或
- 成为改变雇主的非无理申请的受益人。
如果这些行动之一发生在长达60天的宽限期内,非移民在美国的授权居留期可以超过60天,即使他们失去了以前的非移民身份。如果工人在宽限期内不采取行动,他们和他们的家属可能需要在60天内离开美国,或在他们的授权有效期结束时离开,以较短者为准。
非移民身份通常是基于经批准的I-129表,即非移民工人的申请,或在入境后,随后批准的I-539表,即延长/改变非移民身份的申请。授权居留期通常包括及时提交的要求延长居留或改变身份的非轻率请愿书或申请书在移民局待定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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